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藏族婚禮習俗與儀式

  • Zoe
  • 最後更新 : 24/05/2024
藏族婚禮

西藏人民創造了豐富燦爛的民族文化。其中,藏族婚姻習俗具有鮮明的地方特色。西藏存在舊式婚姻習俗與新式婚姻習俗。舊式是男女在父母安排下成婚,新式是男女自由選擇配偶,徵得父母同意後最終結婚,但仍遵循傳統藏族婚俗流程。以下將介紹多元繽紛的藏族婚俗。

西藏婚姻形態

在1951年前的舊西藏,為防止財產分散,存在一妻多夫、一夫多妻、兄弟共妻、姊妹共夫等婚姻形式。一夫多妻多發生於上層家庭,即透過聯姻擴張勢力範圍的領主與酋長。藏傳佛教黃教嚴禁僧人娶妻,其他教派僧人則可結婚。如今西藏主要存在一夫一妻、一夫多妻與一妻多夫三種婚姻形態。

一夫一妻

在藏族家庭中,一夫一妻制是西藏主要婚姻形式,其餘兩種為輔助形態。

一夫多妻

1951年前存在許多一夫多妻的貴族家庭,主要出於政治經濟因素。因透過聯姻可鞏固財產地位。這類家庭的妻子通常來自不同酋長或部落。平民家庭也存在一夫多妻婚姻,丈夫娶妻後常與妻子的姊妹同居,形成事實夫妻關係。這類家庭中姊妹共事一夫,地位平等。

西藏一妻多夫制

一妻多夫

一妻多夫制在西藏有千年歷史,主要存在於農區。這是保護家庭財產不分散的方式。西藏地處高原,可耕地少,加上生存環境嚴苛,小家庭力量薄弱。此制度能強化家庭結構。在生活環境與文化相近的喜馬拉雅山南北麓,至今仍有許多地方存在一妻多夫家庭。

藏族婚禮儀式

現今父母不再包辦婚姻,但當地人仍基本遵循提親、訂婚與舉辦婚禮的流程。

提親

這是必經的第一道程序。提親前需先合八字,再向女方家贈送哈達正式提親。

訂婚

若雙方家庭同意婚事,會派族人擇吉日,請文采斐然者撰寫訂婚書。內容包括婚後男女需相敬相愛、互相體諒、尊老愛幼、品德高尚等。這種訂婚書以詩歌形式書寫,可朗誦宣讀。

訂婚儀式

訂婚當日,男方家需向女方家人敬獻哈達與厚禮。女方家則準備茶水、酒水、宴席等熱情款待男方家人。宴席間,兩家族人依次入正廳就座。主家會端上切瑪(吉祥供盒),向新人敬茶敬酒。提親方會再次贈禮,並償付當日開銷,另贈一條「圍裙」感念母親養育之恩。敬酒後,主家將兩份訂婚書置於托盤,一家證人高聲朗讀,另一家證人仔細核對。誦讀完畢,證人在婚書上加蓋兩家印章,分別交給新人父親。隨後兩家父母向證人獻哈達致謝。訂婚儀式中青年男女不參與,僅家人出席。傍晚男方家人離開時,女方家會向每位來客贈送哈達。

舉辦婚禮

男方家會請星相師推算婚期。婚禮前一日,男方家將以綢緞包裹的嫁衣首飾送至女方家讓新娘穿戴。婚禮當日,男方家需請有身份者帶領馬隊,攜彩箭飾品,牽一匹與新娘生肖相配的懷孕母馬供新娘騎乘。馬隊抵達前,女方家要舉行送親宴,敬獻切瑪、茶酒,並指派近親送嫁。新娘離家時,家人立於樓上,一手持彩箭一手執羊腿高呼:「別帶走我家福氣」,反复呼喊直至新娘遠去。

藏族新人

馬隊行進時,隨行人員應唱歌,新娘需哭泣。沿途男方家需在路旁向馬隊敬酒三次。若遇背水負柴者,視為大吉之兆,要下馬向路人獻哈達。若遇抬病患、倒垃圾或持空籃者則視為不祥,婚禮後需請僧人誦經消災。

新娘抵達前,男方家要裝飾大門,準備下馬墊。墊子是裝有青稞小麥的布袋,覆以五彩錦緞,表面用小麥粒拼出「卐」字符。男方家人手持「切瑪」與青稞酒在門口迎親。

傳統迎親儀式極其繁瑣。從下馬、進門、上樓到入廳,每步家人都要唱誦敬獻哈達。新娘進入新郎家門後,先祭拜家神,隨後與新郎及親屬共進晚餐、互贈禮物。接著新人被引至頂樓,喇嘛誦經祈請家神護佑新娘。最後在屋頂豎立經幡,女方家代表宣佈:此後新娘與夫家成員享有平等權力。

婚禮通常持續5至15天,依家庭經濟狀況而定。婚禮期間會邀請相關人員表演藏戲、唱歌助興。

婚後習俗

婚後首日新人需早起祭拜家神。新婚第一月新娘不得進入公婆房間。滿月後公婆在房中正式接見新人,此後新娘方可隨意進出公婆房間。

新婚3至6個月後,新人要回娘家小住。回門時間需由僧人確定。女方家需準備青稞、卐字圖等迎接,並代男方父母向岳父母贈禮。新人還需祭拜女方家神。至此整個婚禮方告圓滿。

舊式藏族婚姻限制

藏族夫婦

舊西藏婚姻多由父母包辦。父母有責任處理子女婚姻,子女有義務順從孝敬父母。過去找媳婦或女婿時,子女無權干涉,尤其女性常在婚前不知丈夫相貌。

1951年後主要實行自主婚姻。男女先戀愛,再告知父母,經過傳統程序後成婚。舊式婚姻雖多有限制,但也有合理之處,如下所列。

其一,貴族與平民不能通婚。過去極重視門當戶對,男女無法與心愛之人成婚。說媒時首要考量門第財富,其次才是品德相貌。當時貴族子女可互相通婚,但貧富絕不能相戀。例如農奴子女不能與領主子女結婚。

其二,迷信約束。說婚前媒人會預先索取雙方生辰,帶至活佛或曆算師處卜算男女是否相合。若命定相合方可訂婚。若八字相剋,即使男女願意訂婚,父母也不會同意。

其三,普通農奴的婚姻受領主制約。若主人不同意,農奴不能成婚。一般而言,同領主農奴通婚可行,不同領主農奴通婚涉及農奴增減,需取得雙方領主與父母同意,極為困難。

其四,舊西藏實行等級制度。屠夫、鐵匠、乞丐屬社會底層,只能與同階級通婚,其他階級不會與其聯姻。

此外,藏族也禁止近親通婚。父系血親絕對不能結婚,母系血親需隔四代方可通婚。當然在交通不便、人煙稀少的偏遠山區,也存在近親通婚現象,導致多數後天發育缺陷,非痴即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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